税务总局、财政部与国铁集团近日联合宣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我国铁路客运将全面推广使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标志着铁路客运发票进入全面数字化时代。
依据公告内容,旅客在行程结束后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均可通过铁路12306网站及移动客户端获取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并享有查询、下载及打印服务。
单位可利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实现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及存储等操作,极大地提升了财务处理效率。
此举意味着,有报销需求的旅客无需再前往车站、车票代售点或自助机打印纸质报销凭证,极大地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同时,铁路运输企业的印票成本、终端自助机维护成本等也将大幅降低,企业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得以提升。
为便利旅客和单位适应这一变革,铁路客运设置了过渡期,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在此期间,纸质报销凭证和电子发票将并行使用,单位仍可凭铁路车票入账,并按规定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