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牛品牌纷争仍在持续中,天丝集团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谁在混淆视听?“50年协议”毫无意义》声明,再次重申了“50年协议”没有实质意义。华彬集团尚未对此进行新的回应。
据悉,今年1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粤03民终11482号裁定,撤销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19)粤0391民初725号民事判决,将案件发回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重审。2月8日,华彬集团通过“红牛”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上述判决被撤销并裁定发回重审,是因为“程序错误”。天丝集团则连续发布声明,支持最高法最终裁决结果及否认了“50年协议”有效性。
围绕“红牛”商标权归属、合资公司经营期限及“50年协议”效力的法律纠纷,始于2016年,让天丝集团与华彬集团从合作伙伴变为法庭对手,纠纷涉及数十起复杂的诉讼,是近年来知识产权领域的标志性案件。
双方核心争议点为“50年协议”有效性。2018年,华彬集团曾提出一份“50年协议”,称其在1995年由中泰双方及中食、中浩等企业签署协议,约定合资公司在中国市场享有50年独家生产销售权,坚持主张“50年协议”是有效的。天丝集团则坚称该“50年协议”从未签署,并在声明中展示了该协议复印件,指出其存在未盖章、未备案、丙方公司未成立等程序瑕疵,多地法院亦未认可其法律效力。
红牛品牌持续多年的法律纷争,本质上是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业契约精神在复杂合作模式下的碰撞。华彬集团曾指责天丝集团否认协议试图“逃避合同义务”,而天丝集团认为华彬集团将“无效协议”作为“救命稻草”,扰乱市场秩序。
相信司法机关的判决,这场“红牛”之争,终将迎来结局。(陈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