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全新指导意见。该意见旨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并大力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替代的具体目标,预计到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将达到11亿吨标煤以上。进一步展望“十五五”,意见提出到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应增至15亿吨标煤以上,以支撑实现碳达峰目标。
为提升可再生能源的替代能力,意见着重强调了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可再生能源的供给与消纳,包括加快大型基地建设、优化电力调度等;二是深化重点领域的可再生能源应用,如工业、交通、建筑及农业农村等;三是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的创新试点,涵盖新技术与新业态的融合发展。
在工业领域,意见倡导工业用能的绿色低碳转型,并探索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的建设。交通领域则鼓励加快交通运输与可再生能源的融合,推广电动船舶和航空器的应用。建筑领域则将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纳入城镇规划与建设中,推动建筑加装光伏系统。
意见还提出支持农业农村用能的清洁化与现代化,以及推动可再生能源在新兴领域如数据中心的应用,提高新能源电力消费占比。
为推动创新试点,意见鼓励深远海漂浮式海上风电、氢冶金等技术的试点应用,并支持新业态如数字能源、虚拟电厂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