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近日披露,公司已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受理通知,正式就其提出的仲裁申请展开程序。据悉,永辉超市在此仲裁案中,要求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立即结清剩余的股份转让款,金额约为36.39亿元人民币,并需支付加速到期违约金约2.18亿元。
永辉超市还主张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应负担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用,大约为200万元人民币。同时,永辉超市请求王健林、孙喜双以及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提及的股份转让余款、违约金及律师费共计约38.59亿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永辉超市在公告中强调,由于案件尚未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因此仲裁结果及其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均存在不确定性。永辉超市表示,将密切关注仲裁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相关信息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