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宣布,北京、上海、海南及深圳四地正式启动增值电信业务对外开放试点。此举标志着外资企业在上述地区可独资运营包括互联网数据中心在内的多项增值电信业务。
在试点区域,外资企业在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互联网接入服务及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业务中的股比限制将被取消。
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可申请经营试点开放的电信业务,并将遵循“内外资一致”的管理原则。
据统计,截至2024年9月,已有2220家外资企业在华获准经营电信业务,对推动我国电信市场繁荣及全球数字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试点业务的服务设施需置于同一试点区域,ISP业务服务范围仅限本区域,其他业务则可面向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