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国内外测试需满两年,安全标准再升级

   发布时间:2024-11-22 18:22 作者:冯璃月

广州市近日出台了一项关于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方案,旨在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示范运营。该方案由广州市促进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专班正式发布,名为《在不同混行环境下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的工作方案(第二版)》。

根据《方案》规定,参与示范运营的准入主体需满足严格的条件,包括在国内外进行不少于24个月的测试,且累计测试里程需达到100万公里以上。这些主体还必须在广州市指定的测试区域内,完成不少于10万公里的自动驾驶测试,期间未发生因主动责任导致的交通事故或失控情况。对于具备整车生产制造资质和研发能力的企业,条件可适当放宽。

运营主体方面,除了需符合拟开展示范运营行业的准入要求外,还需取得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或在广州具有相关行业经验。特别是申请开展道路运输(公共交通)示范运营的主体,必须获得市或区交通运输部门的批准。对于其他类型的示范运营申请,将由市专项工作组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共同审核。

对于应用示范运营车辆,《方案》也列出了详细的标准。车辆需符合以下四种条件之一: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估准予准入条件豁免并在有效期内;经智能网联化改装并纳入相关目录;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估准予准入,且符合广州市的安全技术要求;或经市专项工作组评审,安全状况达标。车辆还需安装各类车载设备,如行驶数据记录设备、车载视频设备等,全程记录并存储车辆运行状态和驾驶模式等数据,并将数据接入广州市的监控平台。

车辆内部设备还需具备电子围栏、安全行车识别以及与交通设施和其他车辆通信的功能。为保障安全,每台车辆需购买不少于500万元的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和承运人责任保险。同时,车辆所使用的地图需经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审核并取得审图号。

在示范运营区域的管理方面,《方案》提出了迅速报告、事故技术评估和先行赔付三大机制。一旦发生事故,运营主体需立即抢救伤者、固定证据并报警,同时向第三方机构报告。第三方机构将锁定车辆信息,固定证据,并向相关部门汇报。事故技术评估将由市专项工作组组织专家进行,分析事故原因并出具技术意见。对于在自动驾驶状态下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责任方承担。在特定情况下,保障基金也可提供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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